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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为了规范和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公共安全管理,维护低空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促进和保障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公安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jzd_shangji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公安厅,电话:0531-85121257,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邮编:25000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互动交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

  

  附件:1.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解读说明)

  

  

   2025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关于《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1.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506/0fdcadb3-25eb-4a1c-95cc-0193a5a942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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