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根据司法部2025年第6号公告规定,现就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在我市申请的人员应于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地点
2025年7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申请人本人到天津市司法局(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提交有关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三、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内容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在我市申请的人员无需提交证件照片。
四、其他事项
1.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2.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司法部2025年第6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23082156(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天津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507/t20250702_697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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