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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关于推荐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公示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拟推荐在人民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名单予以公示

  一、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

  李青娟(天津永真律师事务所)

  李  强(天津云樯律师事务所)    

  李晓霞(天津巨川律师事务所)

  陈永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二、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

  张  暠(天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三、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

  天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天津市司法局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022-23082443

  

  

  天津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509/t20250911_7130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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