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逃逸 危险系数“拉满”!
来源: 甘肃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无证驾驶+逃逸
近日,李某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庆阳市庆城县银西公路327公里100米处,与正在掉头的念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念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某驾车逃逸。
交警提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一律不准驾驶机动车。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第一时间停车报警,抢救伤员,若抱着侥幸心理逃离现场,这样做只会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处罚。
案例二
分心驾驶
近日,朱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中川路西沙大桥处掉头时,因分心驾驶,将车辆驶入道路中央绿化带。造成车辆及绿化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开车时切记注意观察路况,不看手机不分心,让自己、家人和他人都安心。
案例三
闯红灯
近日,王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充国路进中兴街西5米路段时,因闯红灯,与刘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及乘客南某某受伤(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受伤加重),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规则之一,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案例四
随意变道
近日,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宽沟村路上行0公里200米处向右变道时,因未观察路况,与马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某及乘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4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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