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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名法官荣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来源: 湖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8年)》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第六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经申报推荐、专业评审、评选委员会评议、公示等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90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是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领域的最高荣誉,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开始组织评选。2009年以来,先后六届共评选产生346名。

  在本届评选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吴良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赵千喜、武汉海事法院伊鲁等3名法官荣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激励全省青年法官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标杆,砥砺奋进,勇攀专业高峰。

  永远不要让技巧胜过良心

  

  法学博士。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海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入选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入围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

  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第一名、中国法学家论坛一等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金奖。三十余次获得全国和省级论文奖项,多篇案例和文书在最高院、省法院获得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例一、二等奖或被评为典型案例。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多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法学类专著两本,参编著作多部。

  已经记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追逐法律的梦想。感觉有一座伫立在山顶上高耸入云的神像,它叫做“法”,远远的,面目很模糊,却威严神圣。我一直向着那个方向张望,耳边仿佛一直在回响两千三百年前古希腊安提戈涅故事中的天问:法,你到底是什么?

  多年来,我坚持从现实图景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在寻找法学理论之“道”与司法实践之“术”转换结合的过程中发现了“应用法学研究”这条路或者说这座桥。

  

  2023年10月12日开庭审理行政协议案。

  应用法学研究是“从书本中的法到行动中的法”有效衔接,通过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书本中的“道”转化为行动中的“术”,会让我们的司法技术更加娴熟,更有方法和“技巧”,但这些都是“小道”,朴素的人性才是更高的“大道”。

  《道德经》言“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所以,永远不要让技巧胜过良心。从业近二十年,参与办理过数千起涉外、海事海商、环资等各类案件,涉及数十个国家和地区,有巨额银团诉讼案、规划调整行政许可与行政协议案、公司法与环保法交叉适用案、绿色金融第一案等所谓“重大新型疑难案件”,但时时萦绕、难以忘却的是子女接连意外身故、父子在同一事故中双亡、十八九岁时因爆炸事故烧成一级伤残这样的“惨案”。

  

  2024年6月3日为部分中基层法院授课。

  在很多时候,理论是苍白的,驱使你作出决定的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司法为民”就是要把老百姓的“小案”当成大案、要案来办。

  正义是普罗大众的公义。法学不过是从人出发又回到人本身的“人学”。自然科学需要推翻大多数人的观点才能前进,而法学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理解法治才能进步。

  将来,做不了一个法学家,也希望能做一个法律家。法这门善良与公正的艺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守望,守望,站在当代生活的立场,苦苦探寻法律的真章,这不断求索的道路艰难荆棘,无论怎样,为了每次解开哪怕一点点困惑后的微醺感觉,为了那一抹嫣红的欢畅。

  心心在一艺,做好典型案例培育

  

  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审判,办理各类纠纷案件4400余件,曾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湖北省审判业务专家”、“武汉市百佳公务员”等荣誉。

  承办的侵害“米其林”商标权纠纷案、侵害“嘧啶胺”技术秘密纠纷案等7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中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侵害“1917”商标案裁判文书获评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注重审判经验总结和推广,围绕司法实践前沿热点问题展开调研,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发表文章40余篇,多项裁判观点和建议被有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

  日月如梭,岁月不居,不经意之间,今年已是我进入法院工作的第十六个年头。从刚接触案件时的懵懂无措,到今天遇到疑难案件时的淡定从容,中间有太多的磨砺,也有不少的体会。

  

  2024年12月14日在华中科技大学参加读书分享会。

  感悟最深的是,要敢于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把办案的难度转化为成就事业的高度。我所从事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同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关联性强,新生事物和新问题多。特别是专利技术类案件,专业性强、审理难度大,是“难啃的硬骨头”。面对横亘在面前的技术难题和法律争议,我没有退缩,而是向前辈法官学、向技术专家学、向专业书籍学,不断积累办案的经验。

  “心心在一艺,其艺必工;心心在一职,其职必举。”办案过程中,我会特别留意那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或者过往审判实践中未曾遇到过的问题,把有这类问题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件来培育,加强裁判文书的论述说理,并积极参与典型案件的申报。10年来,我承办的7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3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2025年4月10日在庭内讨论案件。

  在下好“典型案例培育”这盘棋的同时,我还同步打造优秀裁判文书,围绕典型案例开展调研分析,做到“典型案例”“优秀文书”“调研分析”三项工作一体谋划,实现“一鱼三吃”。在此种深度挖掘模式下,前期的理论调研和思考为案件裁判指明了方向,高质量的裁判文书为申报典型案例提供了支撑,而典型案例申报又为后续的案例分析和调研打下了基础,三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成就。

  能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既是对过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的高标准期许和要求。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到审判经验的总结和传承之中,让更多的年轻人热爱审判,快步成长。

  二十载审判路,案卷里过着的是人间烟火

  

  法学博士,第二届湖北省审判业务专家,第六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获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承办的“凯普罗塞”轮货损纠纷案首次同时适用国际条约和我国海商法确定承运人货损赔偿责任。

  创造性的解释海事强制令并承办我国首例反禁诉令案件,获得了海商法学界高度认可并对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思路,推动将反禁诉令纳入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研究范围。承办的哈皮那船舶公司与江苏天元船舶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船舶建造合同纠纷被评为“2017年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在《人民司法》《中国海商法研究》等多家核心期刊上发表7篇论文。承担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司法厅重大课题各一项。

  二十年前,我攥着武汉大学的毕业证书走进武汉海事法院,那时连提单都没有见过,哪敢想如今能在涉外海事海商纠纷的复杂脉络里笃定前行。

  二十载审判路,苦是底色,藏着人间烟火。

  常有人问,当法官最累的是什么?于我而言,二十载审判的“苦”,从不是案桌上堆到齐肩的案卷,而是案卷里裹着的人间难。

  

  2025年5月12日正在撰写资料。

  面对面色黢黑的讨薪船员,才能明白法官能解法律题,却难熨平当事人心里的褶皱。面对证据不足的案件,我甚至会想,要是能回溯时光,看看真相就好了,可转念又笑,法官的火眼金睛本就是在蛛丝马迹里熬出来的。面对着法律的刚性与朴素的同情,我的拧巴时刻再次到来并反复提醒我,审判从来不是填空题,而要在规则里找温度。

  乐在苦中寻,每份坚守都有回响。可若问我为什么能坚持二十年,答案一定是“乐”。我作出的全国首例反禁诉令裁定,获得了海事司法实务界同行的高度认可,我突然觉得我像个战士,不是为了荣誉,是为了让中国海事司法能被更多人看见和信服。

  我笃信公平不是口号,是每个说理清晰逻辑严谨的判决所展现的不偏不倚,这让中国海事司法既有硬度,也有公信力。也正因这份信仰,我不敢停下研究的脚步,让判决的明法析理跟得上社会发展的步伐。

  

  2024年5月30日在海事法院作涉外审判经验交流。

  新起点,带着星光再出发。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这份荣誉不是终点,是当事人的期待、年轻同事的眼神,推着我再出发。

  有时深夜改完判决书,看着窗外的星空,会想起刚入职时的自己,那时觉得“中国海事法治的星辰大海”是句很遥远的话,如今才懂得所谓星光,就是每个法官在案卷里的坚守,在研究里的较真,在苦乐里的不放弃。

  

   稿件来源: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dwjs/7263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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