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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法院:与县综治中心联合下乡,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

来源: 湖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吴文佳)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人民法院联合凤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末梢,共同前往辖区内木江坪镇某村的当事人家中,将矛盾积压已久的离婚案件成功调解,让法治温度润泽乡间田野。

  本案的原告韩某某长期在外务工生活,而被告黄某某则留守在农村老家。双方因长期分居、被告有家庭暴力倾向且双方沟通不畅导致感情破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因害怕与被告见面,且被告不会操作智能手机,双方就离婚意见互不相让。黄某某情绪尤为激动,曾表示绝不会轻易同意离婚。凤凰法院城郊法庭承办法官研判后认为,矛盾根源深植于其生活环境中,简单的开庭判决可能无法彻底化解心结,甚至可能激化矛盾,遂决定联合该院法警与县综治中心、村委会力量,尝试进行“上门调解”。

  联合出动,将调解“搬”到农家院

  为确保调解实效,凤凰法院法官、法警和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首先全面梳理案情,随后邀请熟悉当地民情、精通方言的村委会委员加入,组建起联合办案小组。小组共同制定了详尽的入户调解及安全保障方案,同时决定将调解地点设在当事人所在的家中,力求营造宽松平和的沟通氛围,减少双方对立情绪。

  刚柔并济,法与情融合化干戈

  调解当日,身着警服的法警既展现出维护秩序的威严,又化身耐心的“倾听者”与“调和者”。他们以规范的举止迅速稳定现场气氛,确保了调解过程平稳有序。在法院工作人员理清法律关系、阐释法律规定的间隙,法警用熟悉的乡音与黄某某唠起家常,缓和其对抗情绪。

  经过数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情感疏导,原本态度坚决的被告逐渐放下了心中怨恨,就离婚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签署了协议。一场持续多年的家庭纷争终于在法与情的交融中画上句号。

  

  签署协议

  此次联合解纷,是凤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它打破了传统“坐堂问案”的模式,通过法院与综治中心的有效整合和职能延伸,将司法服务主动送到群众家门口,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传递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943/50/15286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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