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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7 作者: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省司法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行政网“首页-互动交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sftbascc@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

  

  附件: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司法厅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