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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荐数字山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对象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9 作者: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评选表彰数字山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89号)要求,结合我厅信息化建设工作实际,经有关部门审核,省司法厅党委研究,拟推荐厅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为数字山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3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办公楼701房间)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0531-82923049

  

  附件:1. 数字山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 拟推荐候选对象简要事迹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 拟推荐候选对象简要事迹.docx
附件下载: 附件1 数字山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