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据删差评 非法得利获刑罚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11-08 作者:佚名
近日,经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曾某、肖甲、陈某、肖乙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万元至4万元不等。
2023年3月至7月期间,曾某等4人利用其微信掌握的某购物平台客户资源,通过拨打电话、发布信息广告等方式招揽平台有删差评需求的商户,根据商户提供的店铺账号、密码以及差评订单号,通过P图等形式伪造买家同意删差评的证据,并以此通过平台审核,完成删除差评操作,每单收取7-200元不等的费用,共收取费用16万多元,获利9万多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4名被告人赚取删除差评的回报,利用各种方式伪造证据,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遂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肖曦 蔡尊惠)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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