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3 作者:
2018年以来,对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放管服”改革等新形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出台等新要求,《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动物防疫形势。省畜牧兽医局起草了《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录山东司法行政网“首页-政府法治服务-山东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menyuzhen@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动物防疫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附件: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