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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3 作者:

  2018年以来,对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放管服”改革等新形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出台等新要求,《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动物防疫形势。省畜牧兽医局起草了《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录山东司法行政网“首页-政府法治服务-山东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menyuzhen@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动物防疫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附件: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下载: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