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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0 作者: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司法局党委(党组)推荐,北京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对拟推荐上报的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星 电话:55579041

   章继阳 电话:55579242

  传真:55579220

  邮箱:rmcyhcjfzc2019@163.com

  北京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9日

  拟推荐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名单

  一、全国模范司法所

  1、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司法所

  2、朝阳区朝外街道司法所

  3、海淀区清河街道司法所

  4、房山区西潞街道司法所

  5、通州区梨园街道司法所

  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1、东城区东四街道司法所所长王永恒

  2、丰台区花乡司法所所长周颖超

  3、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司法所所长 徐长禄

  4、门头沟区龙泉镇司法所所长 刘亚非(女)

  5、昌平区北七家镇司法所副所长 吕明凤(女)

  6、大兴区庞各庄镇司法所所长 朱英东(女)

  7、怀柔区雁栖镇司法所所长 金长云

  8、平谷区大华山镇司法所所长 刘海涛

  9、延庆区儒林街道司法所所长 徐新节(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