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
来源: 宁夏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10-08 作者:佚名
今年9月是全区第41个“民族团结进步月”。连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一系列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维护者、倡导者、实践者。
9月2日,自治区检察院印发《2024年自治区检察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的通知》,将“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与检察履职有机融合,强调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强化履职,着力讲好宁夏检民共同团结奋斗故事。
按照《通知》部署安排,自治区检察院邀请中央党校教授、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蒲长春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为主题为全区三级检察院作专题辅导,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组织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和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副处级以上干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全体人员,到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花园社区开展现场教学,不断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检察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发展。组织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凝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磅礴力量。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党委负责人表示,自治区检察院全体党员和检察人员将持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于实践、融入工作、融在日常,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nxyw/202409/t20240927_926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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