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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互助会”倒会 构成非法集资获刑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10-08 作者:佚名

  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8年2月至2022年2月期间,黄某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在龙海区榜山镇家中擅自组建一个“民间互助会”,向会员收取会费。随后,黄某因投资失利及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会费,于2022年初宣布该互助会倒闭。倒会后,黄某既未退还被害人先前交付的会费,也未向未中会的会员支付会费。随后,被害人之一的陈某向警方报案,黄某被抓获。

  落网后,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据统计,黄某以组织“民间互助会”的形式,向17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152万余元。(记者 蔡欣利 通讯员 方韵)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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