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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林返绿草木兴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9-23 作者:佚名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铅山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在铅山县永平镇永平村五里亭设立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

  

  此前,检察机关发现该片山场林木稀疏、生态环境脆弱,遂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已责成相关林地使用权人对该片山场进行补植复绿。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庐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庐山市检察院开展2024年“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题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查看非法堆砌矮圩、堆积垃圾等问题整改现场,并前往饮用水源地详细了解该院关于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和水质快检过程。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应邀参加区林业分局组织的生态环境赔偿案磋商会。

  

  经磋商,赔偿义务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错误,表示愿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自愿签订赔偿协议,自行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并支付7.99万元生态赔偿金。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18/2024091859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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