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难 法院解“薪”愁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9-23 作者:佚名
(官晓琪 马敏)“原来官司还可以这么打,调解完又拿到确认书,全程不花一分钱,就能让我们工资有了保障!谢谢你们!”日前,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联合嵩口镇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李某等59名工人受雇于某木业公司,从事木制品加工等工作。2023年6月起,该公司开始拖欠工人工资,李某等人多次向该公司催讨,一直未得到解决,无奈寻至清流县综治中心请求处理,县综治中心将该纠纷指派至嵩口镇综治中心,并联系清流法院开展联动调处。
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清流法院开启诉非联动调解模式,主动对接嵩口镇综治中心了解基本案情,并与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集中调解。
了解到企业并非有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是因经营遇到瓶颈,近期给付确有困难,法官和调解员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争取相互理解让步。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负责人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59名农民工工资。
为避免调解协议成为“空头支票”,法官和调解员现场指导双方准备司法确认申请材料,立案庭干警现场办理司法确认立案手续。经审查,法官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至此,双方权利义务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纠纷止于诉前。当全部农民工办好相关手续、签好字,村里的夜晚已是一片宁静。
近年来,清流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多措并举推进司法确认工作,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减轻诉累。2023年以来,对116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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