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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善意执行 弟弟替兄还债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9-09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八起执行典型案例,彰显法治权威,传递司法温情,体现司法公信。

  弟弟替兄还债

  2022年年底,李某因家中老房子需要翻新,从曾某处赊购了3万元建材,此后李某外出务工,杳无音信。为了讨回拖欠的货款,曾某诉至法院。安福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按期偿还曾某3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期履行,曾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安福县人民法院前往被执行人李某所在村委会调查时,发现当天恰逢李某弟弟举办婚礼,执行人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决定改日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李某家属知悉后,对执行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表示感谢。经安福县人民法院向李某父亲及李某弟弟阐明案件情况,释法明理及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李某弟弟鉴于执行法院的人性化办案,承诺凑齐了钱一定会替哥哥还钱,不让家人当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及时将此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曾某,曾某被李某弟弟的真诚所打动,表示同意给被执行人一个宽限期。一个月后,李某弟弟如约来到执行法院,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曾某偿还了3万元货款,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6年艰辛履约

  张某与李某甲、李某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永丰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经调查发现,借款人李某甲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下落不明,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李某乙家里十分困难。面对十日内给付的判决内容,李某乙诚恳表示一时没有这么多钱,但无论怎样都会想办法尽早还清。经张某同意,该案以长期履行方式和解结案。

  在2024年的“终本清仓”行动中,永丰县人民法院联系张某了解案件还款情况。张某反映借款人李某甲依然杳无音信,但保证人李某乙一直在陆续还款,6年来持续还款3万多元,尚余5000元未付。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来到李某乙家中,对李某乙的还款行为表示赞许。李某乙告诉执行法官,今年的早稻正等收割,已经联系好了收割机,拿到卖稻谷钱后就全部还清。

  7月11日,李某乙按其承诺到执行法院将尾款5000元交付给了张某,该案执行完毕。执行法官出具结案文书时,及时告知李某乙,其作为保证人在还清欠款后,可以向李某甲行使追偿权,并现场向其讲解了追偿立案相关流程。

  据悉,此次入选吉安法院八大执行典型案例的还有安福县某建材销售行申请执行江西某金属公司安福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遂川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吉安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彭某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案、某环保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执破融合破产清算案、江西某科技公司申请执行某电子公司财产保全案、杨某申请执行罗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04/2024090459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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