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9-09 作者:佚名
(王丹婷 郑世杰)9月2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时,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与双方积极沟通促成调解,在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
2017年,被执行人罗某因与甲银行的金融借款纠纷被诉至永安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重新约定还款期限。之后,罗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于2024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消费令,并多次电话通知罗某到法院配合处理案件,但罗某对此置之不理。
8月29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罗某家中,对正欲前往竹山做工的罗某进行拘传。在拘传过程中,执行法官对罗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
“我是想还钱,但家里是真的有困难。”罗某对其此前逃避执行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向法官说明自己的困境。执行法官通过走访查看、询问罗某的亲友邻居,发现罗某家庭条件的确较差,其家人健康状况也不佳,且尚有一子在外求学,日常开销较大,罗某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确实存在一定难度。
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积极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向银行详细说明罗某的家庭情况,帮助罗某申请相应的减免政策和更宽松的还款期限。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银行工作人员引导罗某准备材料,成功申请减免了部分罚息。9月2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罗某当场归还2万元借款本金,其余款项按约定分期履行。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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