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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龙岩检察在行动!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9-09 作者:佚名

  “我是真不该贪小便宜,既害了自己,更影响了大家,以后我一定本本分分做生意,遵纪守法!”近日,由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池某原在上杭县某镇经营一家手机通讯业务营业厅,却因自己的一时贪念,陷入了犯罪的深渊。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因营业厅生意不佳,池某便动了歪脑筋想赚点“外快”。她利用给客户办理手机业务的便利,以查看充值是否到账、业务是否办理成功为借口,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非法提供给他人用于注册抖音、快手、淘宝等APP账号,从中获取每条个人信息2至10元不等的“好处费”。

  池某尝到“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截至案发,池某已通过“好处费”非法获利人民币超过万元,涉及个人信息千余条。2022年7月1日,池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池某自愿认罪认罚,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该案是龙岩市检察院、上杭县检察院畅通上下联动,加强内外协作,以检察履职助力个人信息保护的典型案例。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抓手,强化刑事诉讼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实现个人信息犯罪的全流程打击、系统化治理,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通信信息、房产信息、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共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5件33人,其中涉通信信息2件、涉消费者信息9件、涉房产信息2件,检察机关坚持强化侦查引导,细致审查犯罪,注重全面打击上下游犯罪,加强对信息采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行为全链条打击,有力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全方位保护。

  龙岩市检察院加强跨部门会商,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围绕个人信息保护,重点关注移送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案件或线索。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会商研判,共计移送公益诉讼线索4条。在上述案件中,上杭县检察院对池某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公告,经公开听证后,池某自愿缴纳社会公共利益损失赔偿金1万元并已上缴国库,实现了惩治犯罪和保护公益的双重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关注通信、中介、互联网等行业,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起检察屏障。如龙岩市检察院指导长汀县检察院针对近年来通信行业存在代理商信息安全责任培训缺位、监督管理机制缺失、员工纪律约束不强等问题,向当地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切实督促规范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责任。(苏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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