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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强化四举措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来源: 福建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9-02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晋江市司法局通过强化四举措的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畅通复议申请渠道 推进立案窗口“便民为民”

  结合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设置专门立案接待窗口,复议机构的工作人员即时沟通,力求在立案阶段解决争议。为了方便群众,晋江市司法局还开通了线上线下双申请渠道,依托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申请服务,实时反馈办理进度。同时线下接受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打通服务申请人的“最后一公里”。今年来,晋江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11件,其中行政复议网上申请20件。

  积极开展和解调解 实现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和解调解,以“面对面”的方式,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推动当事人和解。行政争议化解不仅降低了申请人的维权成本,也为行政机关提供了自我纠正的途径,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已有46起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依法合理运用听证 保障行政复议“公开公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开展听证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办案机构交叉组庭、交叉监督的方式,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建听证小组、工作调度会,采取案件审理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的方式,听证人员在听取各方观点意见、开展调查问询的基础上向申请人释理明法,打消申请人的疑虑,进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目前,已组织听证会2场。

   发挥监督纠错职能 助力行政行为“提质增效”

  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监督职责,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撤销、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同时,针对个案中反映出的普遍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并向案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为提升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jcdt/jcdt/202408/t20240826_65065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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