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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在行动 司法为民显担当

来源: 湖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9-02 作者:佚名

  湘潭市司法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两年来,全市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86件,接待来电来访32.56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减免法律服务费1700余万元,先后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凝聚合力,共筑援助网络。湘潭市司法局始终坚持“精准、便民、高效、优质”的工作目标,以市、县司法局为主导,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为依托,构建全覆盖网络体系。形成了“市级法律援助中心——县级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联络点”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看守所、人民法院、群团组织等单位设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驻点坐班、电话值班、远程网络接待等方式,不断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机制,全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高效法律援助服务圈。

  应援尽援,彰显司法公正。根据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湘潭市司法局组建值班律师库,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积极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出台《湘潭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两年来,全市值班律师工作站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110件,办理刑事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3000余件。

  应援优援,传递司法温度。始终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以及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纳入逐步法律援助范围。持续推行减证便民政策,实行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全省通办”制,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实现法律援助申请“一件事一次办”。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推出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承办的“三优援助”举措。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组织“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广场等开展现场答疑咨询,引导申请法援等宣传活动,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方式将法律援助政策、典型案例、律师建议等内容进行广泛推送,进一步浓厚法治氛围。

  (湘潭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409/t20240902_33443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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