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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免去邓国平等5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司法部 发布时间:2024-09-02 作者:佚名

  

  北京、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云南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邓国平等55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55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邓国平

  内蒙古自治区

  贺晓磊陈思旭齐薇魏学颖丛宝华葛雪兰

  吉林省

  宫政张萌牟筱芳任钟健初仕婕金琪虎

  姜庆东谭立范

  上海市

  高程林姚远陆楠海何炜

  浙江省

  叶永平张云和李懿薇叶巍生池怡

  安徽省

  陈潇孙洪友赵晓铭

  福建省

  栾盾郑卷秀郑星李伟伟林阳明张新闻

  张黄孜

  江西省

  余滕滕许峻宾康芳萍蔡灿金

  云南省

  宁显科曹芹徐雯陈若水罗涛付波

  李碧蔚吴自月戴继时李云飞张弛李云贵

  朱海娇王跃萍李跃忠李筱燕李蓉

  司法部

  2024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08/t20240826_504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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