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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9-02 作者:佚名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为检察履职办案提供持久动力,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引领检察业务正确方向,服务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以科学的管理理念为先导,持续为检察业务管理赋能。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来管理检察业务工作。主动将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融入检察工作现代化大课题,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度落实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要求。推动形成由检察长、检委会、办案部门、案管部门等主体共同构建的,全院、全员参与并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大管理”格局,以“大管理”理念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认同管理、参与管理、自我管理、接受管理。

  以完备的管理体系为支撑,打造检察业务管理闭环。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管权”的关系,在检察官权力清单范围内,强化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的自我管理。落实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以审核、决定、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等形式,加强对检察官办案过程的管理。做好案件管理工作,注重从业务数据监管、流程监控、引入外部监督力量等方式加强案管部门对办案过程的管理。发挥检委会管理作用,通过讨论决定案件、检察工作重大问题、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等指导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分析研判会商、检察工作考核等牵引检察工作。

  以健全的管理机制为保障,激发检察业务管理内生动力。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纵向管理衔接机制,市级人民检察院承担管理制度设计、管理标准制定、业务工作整体指导的管理职责,基层人民检察院通过有效的管理举措落实、管理活动开展。完善案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横向管理衔接机制,融合案管部门、办案部门以及检务督察等其他管理部门职责,在管理手段、管理结果运用上相互衔接配合,形成发现问题与纠正问题的合力。完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衔接机制,持续深化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体等外部监督,以外部监督促内部管理。

  以优质的管理能力为基础,输出检察业务管理成果。强化理论基础,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内容,持续对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内涵外延进行探索创新。强化人才建设,通过流程监控实质化、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案件质量评查一体化、岗位练兵和岗位交流等措施培养具有“六个能力”的案件管理专业型人才。探索数字化分析、数字化评查、数字化纠错,统筹管理、服务、监督于一体,对简单程序化工作实现智能化处置,发掘更多更实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插上“数字之翼”。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乐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27/2024082759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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