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编印行政应诉工作指南
来源: 广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近日,惠州市司法局编写了《惠州市行政应诉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印发给市直有关执法单位和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指南》经2024年度市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规范惠州市行政应诉工作具有权威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工作指南》是对行政应诉相关规定的收集和整理,由责任分工、庭前阶段、庭审阶段、庭后阶段四个部分组成,以分阶段、分步骤、分项目列举的方式,明确行政机关在各阶段应诉工作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指引行政应诉承办部门精准、精细、全面应诉,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编印《工作指南》,是推进惠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为学习和运用好《工作指南》,惠州市司法局印发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一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熟悉和掌握应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高质量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的目标任务。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各环节工作,庭前落实主体责任、按时备案和答辩举证、充分研判分析案情;庭中按要求出庭应诉、配合法庭调查、完成法庭辩论和陈述;法院判决生效后,要认真履行,并落实司法建议、分析败诉原因和整改提升等工作。三是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庭前做好分析研判,准备调解和解方案;庭中加强面对面沟通,针对原告实质诉求精准释法;庭后加强跟踪落实和协商处理。对于符合纠错条件的,要主动纠错和自行有效化解。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480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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