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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野生鸟类撑起“保护伞”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8月15日,婺源县人民法院联合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婺源县公安局、婺源县林业局等单位在婺源县赋春镇赋春鸳鸯湖共同设立“婺源县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

  据悉,婺源县是全国35个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之一,保存了赣东北及赣浙皖毗连区域最完整、最典型、最原真的森林生态系统,是蓝冠噪鹛、白腿小隼等珍稀鸟类种群的栖息地。该基地的建立旨在通过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强化沟通协作,加强对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为野生鸟类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存环境。

  当天,婺源县人民法院、上饶市婺源生态环境局、江西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等单位在赋春镇联合开展了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向现场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鸟类保护知识,并发放了宣传手册和小礼品。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21/2024082159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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