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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任命姚烨等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来源: 司法部 发布时间:2024-08-20 作者:佚名

  

  

  内蒙古、四川、贵州、新疆等省(区)司法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姚烨等23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23人为公证员:

  内蒙古自治区

  姚烨张春尚慧乐闫雅鑫安鹤童贾丽梅

  宗玉杰高树龙杨阳关珊珊娜仁珠蜡

  四川省

  施梦霞杨彦琳赵秀衡

  贵州省

  王小利肖启贤邱玮岳李雪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张学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胡玥莹崔斌李思琪古丽尼格尔·吐尔逊买买提

  司法部

  2024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08/t20240819_504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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