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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个结合”丰富检察实践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8-13 作者:佚名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立斌

  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基础和有效保障。新余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四个关键”,以“四个结合”不断丰富业务管理的检察实践。

  坚持理念先行,推进理论与实务的融合发展。

  建设现代化的业务管理体系需要以现代化的理念为方向引领。以政治统领全局,强化融合发展的系统思维,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领实务,以检察业务规范的落实“映照”理论,在政治业务融合发展中深度发掘业务管理优势;以管理支撑业务,强化辩证统一的科学思维,树牢正确业绩观,准确把握监督和办案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坚持指标管理和数据核查相结合,确保业务数据更真实、决策监管更精准。

  坚持守正创新,推进管理与办案的一体协同。

  检察业务管理要落实“三个善于”质效指引,守正为先,创新为要。准确把握检察业务“大管理”定位,切实统筹好各类检察业务管理主体,抓实“目标管理、要素管理、机制管理、质量管理”四个方面,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创新个案精准管理和分析研判,根据四大检察类别分别建立个案精准管理提示和质效要求,制定质效评价表,以办案质效清单明确标准指引,坚持问题导向精准会商,实现办案要求“落实无盲区”。

  坚持贯通协作,推进内部与外部的统筹共进。

  检察业务管理需要畅通内外协作“外循环”,以“内外兼修”提升业务管理质效。加强优质“法治产品”供给,部署实施“优品计划”,以提供优质案件、培育优秀品牌为抓手,着力增强检察人员创新意识、能动意识、质效意识;加强“法治共同体”建设,积极引入“智慧外脑”并扩大在检察业务管理活动中的参与范围,聚焦本地区检察业务突出问题,加强政法机关会商交流,在完善治理中共同提升司法质效。

  坚持数字赋能,推进科技和人工的智能转型。

  检察业务管理离不开数据和技术两大生产要素。坚定不移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充分应用技术创新数字检察应用场景,不断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为业务管理增添驱动力;持续强化“智慧案管”建设,积极寻求管理技术上的突破和管理模式上的革新,运用“智能核查+人工排查”加强实时监管,推进流程监控自动化、案件评查数字化、数据质量监管模型化,促进内部监管职能全方位融合。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13/2024081359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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