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执行难题 守公平之光——绿园法院“秋猎”行动收官战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8-13 作者:佚名
为切实保障民众胜诉权益,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自8月7日以来,已开展历时两日的“秋猎”专项行动,在化解旧案积案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行动第三日,执行局干警依然保持兢兢业业、恪勤匪懈的工作态度,以刚柔并济、循循善诱的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秋猎”行动第三天,共传唤被执行人7人,扣押车辆2台,达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完毕18件,执行到位金额近59万元。
执行现场一丨教育机构突然关门,法官蹲守一月追回预付款
2023年,16位家长先后与被执行人长春市某教育公司签订训练服务协议,并预付了培训款。但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停课并关闭了经营场所。家长们将其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经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下落不明。办案法官逐一联系了16位申请执行人,除一位家长外,其他人均表示不太了解被执行人情况,也没有时间配合法院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在与这位家长几次联动调查并持续蹲守了一个月以后,办案法官确认了该公司的另一处经营地点。于本次“秋猎”行动中直接抵达该地点,传唤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
传唤到法院后,刘某态度极为恶劣,先是表示公司运营困难,无法还款,而后认为自己在诉讼开庭时未出席,对判决的欠款数额拒不承认。鉴于刘某拒不履行债务,办案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时刘某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请求法院协助与各申请执行人见面调解,并联系家人凑钱还款。
直至深夜十一点,刘某与部分家长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债务。针对自身不诚信经营、不尊重法院判决的行为,认真书写悔过书并当场宣读,表示诚心悔改。
执行现场二丨替弟弟担保以房抵债,知哥哥被拘留未敢现身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屯邻,2017年,刘某的弟弟向王某借款20万元,刘某以其名下房屋为弟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刘某弟弟并未按期偿还借款,王某催告无果后将两兄弟诉至法院,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经查询两兄弟名下除了担保房屋,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身为借款人的弟弟下落不明。办案法官为避免后续两兄弟再起争端,找到刘某协商还款事宜。谁料刘某主动要求被拘留,想以此逼迫其弟出面还款。
办案法官在本次行动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其间兄弟二人一直保持电话联系,但弟弟始终不敢现身。最终,申请执行人王某念及刘某的良好态度,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刘某的房屋可正常居住,待占地补偿时,补偿款一人一半。
执行现场三丨守株待免抓老赖,灵活办案促和解
2008年,被执行人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退赔被害人12万余元,因在监狱服刑期间无履行能力,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出狱后李某东躲西藏,申请执行人和办案法官经多方查找,最终在位于大经路某大厦找到其下落,但该大厦必须刷卡才能进入李某所在楼层,且楼梯门被铁链锁住。办案法官为防止有人通风报信,并未联系大厦管理员,而是选择起早到大厦电梯口蹲守。经过长时间的等待,终于等到了下楼取东西的李某。李某看见法官的那一刻非常惊诧,也瞬间明白了无法再逃避。顺利将李某传唤至法院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李某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五千元,余款按月履行,案件成功执行和解。
绿园法院将积极推动这一专项行动成为常态化机制,通过强制手段震慑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及时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在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标的”案件中,努力办出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情怀。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8/ecb96883796048be94f5c8c58bb55db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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