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检察院: 做实”三个深耕” 保障“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来源: 四川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7-30 作者:佚名
近年来,宣汉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突出工作重点,围绕“规范、监督、安全”不断发力,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检察机关派驻检察优秀集体”等荣誉称号。
深耕规范不懈怠,夯实基础促提升
一体化培育规范执法水平。推行“检警共长”学习培训模式,建立“微课堂”、“以案代训”等培训平台,以“共学”达“共识”促“共进”,实施派驻检察队伍“点金工程”,开启师徒结对、教学相长模式,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实务能力。
“数字化”建设规范基础设施。与宣汉县看守所同步建成了现代化全覆盖监控系统,监控储存时长超过30天,开通了2.0新工作网,实现与看守所信息、监控数据联网,使用看守所检察办公自动化系统确保“一帐六表”详细记录,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确保所有案件通过系统办理。同时还督促看守所建成了智慧监仓系统、监控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室等,实现监管与监督“数字化”。
全方位梳理规范监督流程。制定《标准化驻所检察流程》,实行日检周检月督制度;推行“检察官今日主班流动”制度,驻所检察官每天轮流值班、流动巡查;建立“红黄蓝”三级申诉反馈责任制,根据轻重缓急制定“红黄蓝”三级处置预案;实行“未成年人必谈、重点在押人员必谈、情绪不稳定在押人员必谈”三必谈,并总结提出“细心、耐心、真心”三心工作法开展教育谈话制度。
深耕监督不退缩,创新模式增质效
创新“清单式”日常监督模式。会同宣汉县公安局制定《关于加强看守所巡查监管安全防范的若干规定》,确定每日驻所巡查、节假日值班、监区安全防范检察等日常监督职责;围绕日常监督内容,创新确立《刑罚执行一体化监督清单制》,并实行“一人一清单”工作原则,实现对在押人员刑事执行全过程精准化监督;细化监督内容,开出每日检察清单,压实每日监督任务,实时监督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
实行“一人一策”重点监督模式。对职务犯罪以及涉黑涉恶等重点在押人员实行“一人一策”重点监督。根据其罪名、年龄、身体情况对其出所就医、提讯会见、消费等情况严格监督,把通风报信、违规会见、违法提审、打骂体罚等作为重点监督环节,杜绝混管混押,跑风漏气,严防牢头狱霸的形成。
构建“三个通报”协作监督模式。通过“及时通报”、“周通报”、“联席会”三通报制度,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协作。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羁押案件受理、起诉、判决等情况向驻所检察室反馈,驻所检察室同步开展换押制度、羁押期限、执行下达等监督。驻所检察部门每周将刑拘后的未成年犯罪、无逮捕必要、无法定条件而延长拘留至三十日、刑拘后未提请审查批捕等情况通报刑事检察部门,由刑事检察部门对其合法性进行监督,将强制措施的事后监督变为同步监督。
深耕安全不放松,精准措施筑屏障
快反演练确保处置安全。联合宣汉县看守所、武警中队建立“30+2+24”快反处置反馈+常态化演练机制,即对监室内发生打架、突发疾病等严重情况,要求在30秒内发现、2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24小时内反馈处置结果,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引入“外脑”确保硬件安全。在监管场所安全检查中引入专业化“外脑”,会同宣汉县看守所与卫健、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场所安全检查协作机制,不定期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对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伙房、小卖部、医务室以及消防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开展“三谈一教育”确保心理安全。在谈话中实行“三谈一教育”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监管、检举揭发情况进行谈话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并跟踪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李静)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0726/2894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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