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扎实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30 作者:佚名
自全省部署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萍乡市构建起“党政同责、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社会联防”的齐抓共管格局,公安、应急、市监、交通等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全市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除安全隐患,查堵安全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强化部署 市县同步拧紧责任链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全市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强调打点破网、标本兼治,坚决打赢“打非治违”集群战整体战和人民战争,并多次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县区督导工作。 萍乡市公安局牵头全市多部门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坚持“严”的总基调,建立健全每日每周调度、每日每周通报、每月风险研判、重点工作提示“四项机制”,指导协调、统筹调度全市各县区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各县区(管委会)迅速召开会议部署,成立领导指挥机构、督导组,重点围绕组织部署、隐患排查、安全检查、打击违法犯罪、安全监管、通道查控、宣传发动等七个方面深入推进,加强督导,推动行动落实推进到“最后一公里”。 全市公安机关将专项行动与“夏季行动”结合开展,共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犯罪嫌疑人176人,其中办理刑事案件20起,采取强制措施34人,办理行政案件127起,行政拘留142人,收缴24253箱成品、8503箱半成品以及原材料1205.5公斤,进一步形成高压打击震慑态势。 齐抓共管 部门联动深入排查整治 “你涉嫌无证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请接受我们的调查!”7月14日,湘东公安在检查站设卡查辑过程中,将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仍然驾驶厢式货车运输烟花爆竹的韦某等人查获,当场扣押400余箱烟花爆竹成品。目前,违法行为人韦某、韦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领域非法生产、运输、存储行为,萍乡公安牵头应急、市监、交通等部门共同实施“清仓”“见底”“零点”“敲门”等四大行动,深入企业开展清查整治,强化重点单位、场所、人群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围绕上栗县等烟花爆竹主产区周边的重点路段、部位、通道,在位于国道、省道、乡道的县际交界处设立启动固定或临时的联合查缉卡点开展路段检查。 行动开展以来,萍乡市公安局联合各县区、乡镇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排查580365栋房屋,查处30余个生产、储存窝点,对640家有证企业完成清查,对5037名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通过24小时不间断开展路面查缉,查处10起非法运输烟火药类案件,抓获1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收缴3372箱烟花爆竹成品。特别是6.21案中,全链条打掉一烟花爆竹非法“产、运、储、销”团伙,刑事拘留13人,行政拘留6人。 广泛发动 安全生产氛围逐步浓厚 7月7日下午,源南乡某村一村民主动联系源南派出所,“经过你们的宣传,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是危险的,现主动上交家中的所有“酒瓶”烟花拉炮。”经核实,该村民主动上交储存的4袋“酒瓶”烟花拉炮,共计2000多个。目前,已将其上交的烟花爆竹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妥善保存,待统一销毁。 萍乡市公安局把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宣传工作置于突出位置,一方面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布举报奖励、发放信件、张贴通告、发布典型案例、悬挂横幅、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及视频等方式,利用新闻电台、交通广播、官方媒体等平台,针对违规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进行多维度宣传,在全市形成行动宣传处处在、安全提醒处处有的浓厚宣传氛围。另一方面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发出《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鼓励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行为,视情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并替举报人保密,充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宣传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累计悬挂横幅1.9万余幅,发放宣传单13.8万余份,张贴举报二维码2.1万余份。通过应急12350举报小程序接到群众举报70条线索,查证属实35条,兑现奖励31.3万元,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起人人喊打、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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