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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建设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析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7-23 作者:佚名

  

  2024年第1期《法治贵州》杂志刊登了《遵义市建设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析》报道文章,全文如下: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评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的阶段性成效,找准建设中的难点和症结,提出有效措施抓好整改提高,打牢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基础。

  一、取得成效

  近年来,遵义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于2022年与全国同步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以增强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使命,持续推进高质量高水平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档升级”

  一是平台建设覆盖城乡。全市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平台,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5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091个,圆满完成市县乡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100%创建目标,实现了“有没有”向“好不好”提档升级。

  二是服务“提质增效”。市级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考核通报工作机制,在全市执行实体、网络平台同步在线值班制度,提供“7x24”小时全时空、全业务服务,其中播州区等地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可随时工作互动。全市开通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网上服务,一体纵深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运行平台运营服务“日提示”“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坚持以“督导+提示”促成效,使全市同步在线值班时长、网络工单办理量保持在全省前列,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全市上下联动加强宣传推广使用,促进了“三大平台”(即实体平台、贵州法网12348热线电话、贵州法网)融合全域服务,使遵义市贵州法网12348热线知晓率持续提升、咨询人次逐年增加,近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先后受到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批表扬,遵义市被作为示范典型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其经验做法被推广学习借鉴。

  (二)法律援助更加普惠均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兜牢法律援助民生底线。

  一是服务更加便捷。全市建成16个法律援助中心、23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服务窗口,共推出50余条便民服务措施,实现法律援助“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开通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证明核查,推行容缺受理和特色服务,线上线下一体保障了服务便捷可及。

  二是保障更加有力。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通过省市联动督促、集中攻坚,全市实现了法律援助补贴拖欠清零目标,建立了办案补贴发放标准长效机制。市级定期督导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落实情况,目前各地已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经费保障基本适应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三是范围更加广泛。不断降低援助门槛,加大民事、行政、非诉法律援助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司法保障人权。市级统筹实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持续扩大援助范围,近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554件(其中民事案件15517件、刑事案件18918件、行政案件119件),稳居全省第一。每十万人提供法律援助量为138件,较国家标准增加了28件,做到了应援尽援,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普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一是示范创建覆盖升级。“八五”普法以来,全市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26个、省级469个、市级1982个;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宣传馆、教育基地)32个,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创建全覆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全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二是“法律明白人”队伍发展壮大。全市每个行政村配备骨干“法律明白人”或乡村“法律明白人”达5名以上,在国家标准上增加了2名。注重“法律明白人”培养教育,动态组织专家、讲师团下基层开展巡回主题宣讲,仅2023年全市开展专题培训209场次,受训“法律明白人”8000余名。三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公检法司教”等职能部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照分工履职,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截至目前,全市1476所中小学校(含20所中职、20所特殊学校)共聘任法治副校长2308人,近年送法进校园共7116场次;创建了6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夯实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础。

  (四)人民调解彰显制度优势

  传承发扬“枫桥经验”,以人民调解为矛盾纠纷化解主渠道,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联动联调推进诉源治理。

  一是队伍发展壮大。全市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77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256个,村(居)人民调解组织2091个;共配备调解员12415名,其中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147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占比达18.95%,比“十四五”预期值高3.95%。

  二是质效明显提升。坚持常态化排查化解,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近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40933次,免费调解12.99万件,调解成功12.51万件,调解成功率96.32%,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达标率为80%,已达“十四五”预期值,人民调解发挥了“定分止争”的制度优势。

  (五)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行政管理部门与行业协会密切协作,抓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成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62个,其中38个独立党支部、24个联合党支部,发展了838名党员律师,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律师行业全覆盖。

  一是律师服务地域更广。发展壮大律师队伍,截至目前,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77家,执业律师2322人,律师万人比达3.1,县域覆盖率为100%,近年共办案126675件,在县域全覆盖基础上向乡村覆盖努力。

  二是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成功试行推广。我市桐梓县于2018年率先成功试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2019年在全市全面试行。全市统筹协调调配律师资源,有效保障了各县(市、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全省2021年全面推开探索了有益经验。自全面推开以来,全市律师办理刑事辩护全覆盖援助案件13052件,占刑事援助案件总量的71.72%,无通知指派未指派辩护情况发生。

  三是律师助力公益法律服务。全市律师志愿加入“遵义·法援”“遵义普法”等队伍,到人民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监狱等站(点)值班值守,提供法律帮助;定期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民营企业、校园等为其“法治体检”,开展法治宣传,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把律师公益服务职责落到实处。

  (六)发展特色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全市有基层法律服务所62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47人,近年共代理民事案件9825件、行政案件193件、参与仲裁1084件、提供公益服务8090件(次),有效补齐乡村律师资源短板。

  二是发展公证法律服务。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将一般证明性事项执业区域放宽至全省,与全省同步开通“跨省通办”,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等新业务初见成效。培育发展了两家“龙头”示范机构,取得涉外办证资格,成为全国海外远程视频办证试点,引领全市公证行业创新发展。公证全面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通利企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筑牢公益非营利职业属性。目前全市有15家公证机构104名公证人员,公证县域服务覆盖率为100%,近年共办证58817件,收费2980.50万元,办证总量稳居全省第二。

  三是发展司法鉴定服务。全国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后,建立了检察机关聘请司法鉴定人辅助办案衔接等制度,实现司法鉴定管理、服务能力“双提升”。全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家、司法鉴定人76名,近年共参加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95项,检案23794件,居全省第二;司法鉴定人根据人民法院通知出庭率为100%。

  四是发展仲裁事业。大胆探索创新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纠纷解决机制,推行“掌上仲裁”等便捷服务,遵义仲裁委近年共受理案件4600件、涉案标的额75亿元、实现非税收入4100万余元,仲裁纠纷类型扩展至46类,无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情形,仲裁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对照司法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近年来遵义市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但在资源配置、工作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和弱项。通过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源配置不平衡。全市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遵义仲裁委常驻新蒲新区集中办公,仅在桐梓县设立了工作站。司法鉴定行业仅在习水县设置了贵州兴林林业司法鉴定所,与群众关系密切、服务频繁的法医鉴定机构均在中心城区执业,无法满足其他地域就近仲裁、司法鉴定服务需求。执业公证员严重不足,全市取得执业资格的公证员中有10人持证不执业,每十万人拥有公证员数为0.9人,与“十四五”预期值相差0.6人,仍有道真县、绥阳县等6个地方执行“传帮带”过渡政策,以维持公证正常执业。律师资源城乡差距较大,目前我市律师万人比与“十四五”预期值相差0.4,其中正安县、余庆县等5个地方均不足2.0,且实力强、业务精、服务优的律所、律师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经济发达县(市),其他县以及乡村律师资源匮乏。各领域涉外法治队伍建设滞后。

  二是基础保障不充分。全市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和人员不足、场地较窄、进驻业务单一、智慧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基层“最后一公里”“坐诊”“全业务”落实有差距。法律援助方面,目前仍有红花岗区、新蒲新区等10个县(市、区)未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不稳定,法定补贴制度执行不到位。人民调解方面案件补贴拖欠现象突出,仅2023年上半年全市就拖欠25943件补贴342.98万元。部分专职人民调解员素质能力不够高,不能较好胜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滞后,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系统的使用率、知晓率还不够高,部分功能不够完善,如全省法律援助系统仅实现了人民法院在线通知指派,人民检察院、公安、律所、律师等未同步启用,全程线上办理仍未实现。

  三是深化改革不到位。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不同程度存在职能职责不清,部门间认识不一致、思想不统一,影响了事业长足健康发展。在公证领域,有仁怀市未按规定设置公证机构,湄潭县公证处等虽已改为公益二类,实际却按公益一类运行,工作积极性不高,行业发展活力不足。

  四是工作责任未压实。部分县(市、区)领导对存在的资金、人员、阵地等保障问题不统筹协调解决,个别职能部门配合不力,司法行政机关的牵头责任变成了“全责”。基层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够高,报送的业务报表等不符合要求。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主动性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方责任”压得不紧不实。

  五是服务质效不够高。部分服务离人民群众的期盼有差距,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如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挂名不坐诊”“坐诊不开方”现象突出,无法有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值班律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益服务主要是青年律师、志愿者在承担,受执业资历浅、办案经验不足等限制,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够高。在近年省市集中抽查的3539件法律援助案件中,被评为优秀的仅52件,优秀率为1.47%,且有不合格案件。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时有被举报投诉发生,司法鉴定多头、重复鉴定为群众所诟病。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有效覆盖

  支持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到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市、区)设立分所。总结推广在桐梓县设立仲裁工作站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在其他县(市、区)设立工作站。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下基层、进乡村服务。继续加大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宣传组织力度,及时补充法律服务资源。推广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促进公证资源合理流动、全市共享。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司法鉴定资源,有效利用全市医疗资源,培育发展新力量,保障全市司法鉴定服务需求。全方位解决资源不平衡问题。

  (二)强化工作保障,夯实法治社会根基

  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解决突出问题。聚焦覆盖城乡、全业务、全时空目标,落实实体平台场地、标牌标识、进驻业务标准规范,保障服务设备设施,保障业务发展经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新法律法规,规范法律援助机构设置,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及时兑现办案补贴,把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做实。各行业协会要定期组织开展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持续提升队伍服务本领和素能。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有效实现全网通办,真正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或不跑腿,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三)全面深化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根据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委会议精神,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三项政策”落实市级43项改革措施,发挥好公证预防性司法制度优势。巩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推出智能便民措施,加大投诉处理力度,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行先试经验做法,理顺仲裁体制机制,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使“遵义仲裁”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聚焦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律师等体制机制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改革。

  (四)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多面广,既有共性指标也有个性指标,需要各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层层抓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顶层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排专业人干专业事,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共同打好“组合拳”,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五)补齐短板弱项,助力全面提质增效

  全力补齐“八五”普法短板弱项,均衡、合理配置普法资源,紧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真功夫,使全体公民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真正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为法治社会建设夯基提质增效。强化指导监督,有效落实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党建全覆盖要求,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工作在各行业落细落实。加强队伍政治素质建设,强化意识形态管控,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法律服务环境。健全完善质量管控制度,采取评估评查、回访等措施,全面加强行业质量监管,全面落实便民措施,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加强协会组织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协会职能,与行政管理无缝衔接,合力开展行业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破解行业“疑难杂症”,提升行业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高度满意率。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407/t20240718_85129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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