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出台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核管理办法
来源: 湖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7-23 作者:佚名
为全面纠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溆浦县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核管理办法》,围绕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涉企重大行政执法提出8项措施。
在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方面,明确对企业作出5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5千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对企业作出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登记、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行为;对企业作出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行为;对企业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行政强制行为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上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后,需每月10日前向县优化办报送备案。
在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审核方面,明确对企业作出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对企业作出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行为;对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行为等,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做出上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需向县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
同时,《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程序、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回访、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作出具体规定。
下一步,溆浦县司法局将按文件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监督,尤其对涉企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机关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溆浦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407/t20240718_33358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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