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检察机关做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
来源: 广东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23 作者:佚名
潮州市检察机关做实做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从惩治犯罪、保障权利、多元解纷上发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夯实案件质量“压舱石”
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贯穿于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做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制定操作指引,简化文书模板,规范实操流程,从机制上保障实体从宽、程序从简。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定罪及影响量刑情节的证据,积极促成退赃退赔、刑事和解等工作,为精准量刑提供依据;在审查起诉阶段采取集中告知法律规定、集中提讯、集中听取意见、集中签署具结书、集中起诉和集中开庭的“六集中”办案模式,提高办案质效;在案件审理阶段加强检法沟通,助推法院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避免案件久拖不决激化矛盾。
当好合法权益守护者
以检察履职、释法说理、检律沟通做实认罪认罚案件各方权益保障,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高度重视被害方合法权益保护,充分听取被害方意见,释法讲明量刑建议理由,将被害方是否谅解、是否获赔等作为量刑考量因素之一,以公正司法解“法结”“心结”。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充分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权利。在办案全流程依法告知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做好量刑建议说理,邀请律师见证具结,做实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
注入多元解纷稳定剂
构建“认罪认罚+检察听证+刑事和解+司法救助”多元减纷模式,以检察方案有效降低案件上诉率、申诉率,做到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化解社会矛盾。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刑事案件,召开听证会,释法律依据,促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疏被害人“法结”,达成刑事和解,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对原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赔偿能力致贫致困的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协同属地政府、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和慈善机构共同开展多元救助,纾解被救助人的困难,传递司法温暖。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联席会
邀请律师共同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召开检察听证会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64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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