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巧设居住权 法官情解案中案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7-23 作者:佚名

  母子情深,血浓于水。是什么事让原本和睦的家庭打破了宁静?母亲竟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返还房屋。

1993年,陆某与其丈夫在家乡翻建一处房屋。新一轮不动产普查时,某单位根据陆某儿子张某的填报,将案涉房屋登记在儿子张某名下。陆某发现后,以房屋系自己翻建为由,向白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单位撤销案涉房屋权属证书,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

考虑到本案案情特殊,为挽回母子关系,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当事人询问案件具体情况。在与陆某儿子沟通时,承办法官了解到是由于陆某儿子对于不动产登记填报规则不甚了解,因而导致案涉房屋权属人填报错误。儿子也愿意主动配合母亲对案涉房屋权属人进行不动产更正登记,满足母亲愿请。

充分了解掌握当事人意愿及事件经过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得联系,告知工作人员本案具体情况,询问相应的办理要求,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协调解决母亲居住问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母子二人提供三种解决方案,分别是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后重新登记以及为母亲设立居住权。在了解三种办法的办理程序后,陆某与儿子张某主动选择了第三种解决方案,既能有效解决眼下的问题,又省时省力。

2024年6月21日,母子两人在承办法官的陪同下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母子双方商定的居住权期限,为母亲设立居住权,解决了母亲的居住问题。在白铁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一起不动产登记纠纷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方式得到实质性解决。

下一步,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借助府院协同联动“双引擎”,让矛盾解决按下“快捷键”,合力化解行政争议于前端,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7/39ded8cd17cf449996a84762b41e2d1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