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辉”同行丨法官巧用“旭辉工作法” 解村民内心“土”疙瘩
来源: 山西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7-23 作者:佚名
自应县人民法院开展学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专项活动以来,全院干警积极将“旭辉工作法”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学习成果,提升工作效能。近日,应县人民法院法官霍卫东巧用“旭辉工作法”妥善审结了一起涉农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原告诉称,多年前其与父亲共同承包了应县义井乡范店村的耕地2.95亩,2011年,原告及原告的父亲将该块土地流转给村委会,后村委会补偿原告和原告父亲地名为北洋的6亩土地,原告父亲去世后,原告将该地让同村的同胞异姓兄弟刘某代耕。2021年,刘某将代耕地中的2亩卖给了外村薛某父女二人盖了养殖场。因刘某无权处分,原告要求刘某、薛某父女停止侵害、恢复土地原状。
被告刘某辩称,流转给薛某父女的2亩土地是自己开荒开出来的土地,流转情况村委会可以证明。被告薛某也称自己流转过来的土地不属于原告承包经营。
巡回审判
审理法官考虑到案件中需要到庭的当事人大都在范店村,且被告申请的多位证人均在该村里居住,现在正是农忙时节且到法院开庭路途遥远,十分不便,遂决定将庭审“搬”到村委会。
开庭当天,一场不期而至的大雨并没有打断审判团队一行五人现场庭审的节奏,在庄严的国徽及带有“应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字样的红色横幅下,拉开了巡回法庭的序幕……
正式开庭前,原村委会干部、耕地相邻经营权人、街坊邻居作为证人也纷纷来到了村委会准备出庭作证。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详细询问调查了案件相关事实,有效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到庭的证人也一五一十地向法庭说明他们知道的实际情况。随后,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把每一份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每一句陈述和抗辩是否可以印证的证据,每一个证人证言需要证明的目的一一现场予以释明。
庭审气氛紧张、争执激烈。窗外,雨还在哗啦啦地下着,但仍有不少当地群众在屋外围观,显然,滂沱的大雨并不能阻碍村民们对庭审的好奇和法庭
庭后,法官察觉到原被告之间的对抗没那么激烈了,遂“趁热打铁”,巧用“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的“旭辉工作法”,淡化作为审判者的身份,同原告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唠家常、话心结,后针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证人的证词与原告进行了详细分析,向其认真阐述了法律关系与诉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又站在原告的角度分析如何化解矛盾才能实现最优解。经过一番努力,最终做通了原告的工作,原告当庭表示愿意撤回起诉,不再主张权利,愿私下与被告协商解决。至此,涉农土地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村民心里面的“疙瘩”也解开了。
下一步,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旭辉工作法”,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内涵,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持续延伸司法触角,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庭搬到田间地头、村委会、社区等,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司法的脚步就走向哪里”,推动县域社会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来源:应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a7aeac976132455b97abd264962dd2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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