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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治报】精细管理 精准矫治 精心帮扶蹚出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的“安徽路径”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7-16 作者:佚名

  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施文斌

  编者按:今年7月迎来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四年来,我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聚焦“促进融入社会 预防减少犯罪”目标,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系统构建监管教育新模式。开设“安徽实施社区矫正法四周年”专栏,集中展现我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经验、新成效。

  “心里的石头落了地!”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感慨,不用再在接受矫正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左右为难了。

  张某是一家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企业的负责人。企业主营业务是预制菜生产,面向长三角地区销售。因经营需要,少不了跨省外出。如何让社区矫正对象既出得去也管得住?

  6月13日,宿州社区矫正机构联合检察机关举办听证会,为张某简化外出审批办理程序,实施快捷办理。

  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破题。7月10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近年来,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走出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发展路径。

  防微杜渐 筑牢安全屏障

  “你单位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平台轨迹异常,请及时核实情况,向厅联勤指挥中心反馈情况。”6月27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信息情报工作专班下达一条指令,作出了风险提醒。

  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重在防范、贵在细致。

  今年,省司法厅出台《社区矫正“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工作方案》,在省市县三级组建情报工作专班,设立调度指挥专席,每天收集研判平台各类告警信息,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合成化作战机制,实现对非法越界、私自外出、签到异常等告警信息的及时处理,对脱管失联、违反监管规定等精准有效打击。

  为配合“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施行,我省建成了集定位监管、协同应用、远程视频督查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监管平台,构建了监管安全情报信息监测、决策指挥调度、行动处置打击三大体系,形成了“省级搜集发布告警信息、市级研究制定工作对策、县级快速处置反馈结果”的闭环工作模式。

  新机制管不管用,实战来检验。

  “你们是有千里眼、顺风耳吗?怎么这么快就找到我了?”3月27日,失联社区矫正对象马某被找到后,沮丧地说。马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一年,缓刑一年。为躲避债权人追债,他玩起了失踪,关闭了定位手机。工作人员通过平台及时发现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公安、社区等多方力量查找,最终将藏匿在某居民楼的马某找到。

  平台运行以来,已发出非法越界、未请假外出等预警指令1.8万条,重大风险案事件预警率达到100%,各类警情处置响应速度提升80%,有效实现打早防小目标。

  量身定制 提升帮扶实效

  “我曾经犯过错误,但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就想着帮助他人,以实际行动回报大家对我的关心。”面对前来走访的涡阳县司法局涡北司法所干警,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连声道谢。

  李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其没有一技之长,家庭经济困难,心理负担很重。司法所干警得知情况后,协调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帮助其承包土地,并先后成立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李某也不负众望,不断扩大承包土地面积,购置了新型农机具,成为种粮大户,一年创收20余万元。李某创业成功后,带动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就业。

  修其行、正其身、暖其心,李某的转变并不是个例。

  社区矫正法第24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

  我省在实施精准教育帮扶过程中,坚持“知其所困、帮其所难、开其所智”的工作思路,构建靶向精准、科学高效的教育帮扶工作机制。以出台《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分期分级分类管理教育办法》为基础,将入矫、矫中、解矫“三期教育”与普遍、分类、个别“三项教育”相结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不同阶段、个体特点,实施个别化、差异化的管理教育措施。

  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依托智慧矫正平台建设,开发包含45门课程、2387个音视频文件的教育资源库,推行“菜单化”“云端学”教学模式,持续打造线上与线下为一体的教育学习新模式。同时,按照“一市一精品”“一县一品牌”思路,持续打造未成年人、女性、危险驾驶及网络诈骗类犯罪等42个教育帮扶项目,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系统性转变。

  多方联动 凝聚强大合力

  5月24日,黄山市司法局组织70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沉浸式”体验监狱服刑改造一天生活。体验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反思自省,“不能白来、不能再来……”

  组织有违反监管规定行为、矫正意识较差的社区矫正对象,到监狱接受1日12项流程的“沉浸式”警示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这是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

  社区矫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力量广泛参与、密切配合。

  省司法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刑事执行衔接无缝、高效、安全。

  省司法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打通外出审批难的堵点,实现外出事由“一口清”、提交证明“一次办”、快速审批“一网办”。今年以来,全省审批涉企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714人次,保障750余个市场主体正常运转。

  村(居)民委员会贴近群众、贴近社区矫正对象,在整合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帮教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今年,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重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村(居)民委员会5大协作职能,建立清单式协作工作流程,并对协作经费保障作出具体规定,有力促进社区矫正融入基层治理。

  从省内到省外,“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5月30日,第四届长三角社区矫正创新交流会在合肥成功举办,沪苏浙皖司法厅(局)签订《长三角社区矫正情报共享、协同指挥、联动护安协议书》,全方位构建监管协作机制,努力打造社区矫正一体化发展样板区。

  稿件来源:2024年7月11日安徽法治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7435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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