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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安机关2024年上半年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公告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7-16 作者:佚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8〕165号)的要求和精神,现将经河南省司法厅备案登记的全省公安机关2024年上半年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公告事项如下:

  河南省公安机关2024年上半年鉴定机构变更事项

  序号

  鉴定机构名称

  证书编号

  变更时间

  变更事项

  1

  获嘉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豫公字〔2020〕051号

  2024年3月1日

  变更机构负责人:由李帅变更为张山伟

  2

  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豫公字〔2020〕104号

  2024年3月15日

  变更鉴定项目:注销警犬鉴别鉴定项目

  3

  镇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豫公字〔2020〕100号

  2023年4月18日

  变更机构负责人:由魏小娟变更为刘宪刚

  4

  鲁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豫公字〔2020〕035号

  2024年4月25日

  增加分支机构开展环境损害鉴定

  5

  新乡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豫公字〔2020〕053号

  2024年6月24日

  变更鉴定机构住所:由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镇兴业路9号变更至河南省新乡县中央大道与兴隆街交叉口东北角

  6

  中原油田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豫公字〔2020〕145号

  2024年6月24日

  变更鉴定项目:增加法医类鉴定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07-15/3022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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