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16 作者:佚名
7月15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潘东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刚介绍《决定》出台情况。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友锦主持会议。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吉安市检察院、万载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围绕《决定》的贯彻实施作了发言。 潘东军指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决定》出台的政治考量、法治考量,持续深化认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决定》的宣传贯彻实施。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不断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完善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衔接机制,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执法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并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意见并按时反馈结果,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江西高质量发展。省人大监司委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支持和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朗民介绍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决定》情况。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政治站位再提高、组织学习再深化、能动履职再发力,持续深化贯彻实施《决定》。要以更优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检察举措,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要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以“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惩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深化运用“案-访比”质效管理制度,办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深化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交流会商机制,完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检察侦查专业队伍和办案机制建设。要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强队伍素能和基层基础建设。要以更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扎实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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