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机关召开青年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16 作者:佚名
7月11日,省司法厅机关以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形式,围绕“强国复兴有你我 正风明纪强党性”主题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本次学习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上,7位青年干部代表结合学习感悟,立足工作岗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处于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大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省委要求和厅党组安排上来,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 要进一步筑牢“知敬畏”的思想根基,保持“存戒惧”的高度警醒,增强“守底线”的行动自觉,持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领,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在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 厅机关85后青年干部46人参加学习会。 陈佳欢 厅宣传培训处 要守初心,永葆忠诚本色。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成为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干部;要树决心,永葆清廉本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检身正己、警醒知止,勇于自我革命,实现个人作风大提升;要有恒心,永葆担当本色。立足本职,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与练兵比武考核统筹结合,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汪为亮 厅法治调研处 青年干部生逢盛世、肩负重任,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必须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带头逐章逐条“学纪”、融会贯通“知纪”、对照检视“明纪”、知行合一“守纪”,切实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全力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助力全省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真正干出人民群众认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工作业绩。 蔡久树 厅法治督察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 要赓续历史学、融会贯通悟、结合实际践,认真检视自己在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违纪风险,搞清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将党纪学习教育与自己的实际岗位职责结合起来,用党纪标准指导自己的实际行动。 段柳娟 厅立法一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作为一名青年立法人,做到心中有党,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原则、法治方式,确保党的主张在立法工作中全面落实;做到心中有民,要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做到心中有责,要强化责任担当、淬炼过硬本领;做到心中有戒,要在思想上“绷紧弦”,在行动上“拉满弓”,将党纪学习成果落实到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中。 金 潇 厅立法二处 党纪作为我们党的生命线,始终贯穿于党的奋斗历程中,如同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作为行政立法岗位干部,要时刻深学细悟,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稳干事创业的“风向标”;要时刻叩问初心,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擘画担当作为“新蓝图”;要时刻昂扬奋进,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需要,扎实开展地方行政立法工作,唱响踔厉奋发“最强音”。 徐 睁 厅行政复议审理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厅机关青年干部,要知纪修身,起“深学细悟、常学常新”之笔,答好“正心正德”思想卷;要明纪律己,运“揽镜自照、知畏知止”之笔,答好“正身正行”廉洁卷;要正纪守纪,落“廉洁用权、慎重用权”之笔,答好“正责正绩”实践卷,做到党纪学习教育与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何 洋 厅装备财务保障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作为一名财务战线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擦亮清廉思想底色,不触碰纪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要强化对纪律法规的学习应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按规矩纪律办事,筑牢自律之堤;要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明确日常工作的衡量标尺,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提升为厅机关和基层服务的财务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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