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罪案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7-16 作者:佚名
受高薪诱惑,福清两名男子偷渡出境,期间徒步爬山至缅甸境内,还被卖至诈骗窝点,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罪案件。
近年来,一些人怀着“打洋工赚大钱”的想法,却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组织他们偷渡出境,殊不知等待他们是法律的制裁,最终“发财梦”变成“铁窗泪”。2020年10月,经同案人“井井”(另案处理)拉拢邀约出国淘金,男子林某某、郑某某受高薪诱惑,提供身份证号码给“井井”办理相关事宜。
之后林某某、郑某某在未取得合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在他人带领下徒步爬山至缅甸境内。之后两人均被卖至一诈骗窝点内进行电信诈骗业务培训。2020年12月间,郑某某被卖至另一个诈骗窝点后趁机逃离窝点。2021年6月,林某某缴纳赎金后离开窝点。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某、郑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林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郑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致富道路千万条,遵纪守法第一条。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很多犯罪集团假借高薪务工的幌子引诱国内人员偷渡出境,后将其控制,以暴力相威胁逼迫其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轻者被限制人身自由,重者命丧别国。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文婷 林怡佳)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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