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揭牌成立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7-16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金融审判执行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7月10日上午,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暨福州数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揭牌成立。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詹强华介绍,中心定位为“调立审执破”集成式、一站式金融解纷中心,集中办理福州市六城区金融纠纷案件,推动金融纠纷“一栋楼办公、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中心自主研发的“福州数字金融解纷云平台”,是目前全省唯一一个实现金融纠纷诉前调解与法院各类审判执行系统数据互通、信息互用的信息化平台。通过数字赋能,实现全流程、全在线、无纸化办公,金融类案件审执周期预计将缩短30%以上。中心还集成了“司法保障+金融监管+金融服务”等多项功能,实现金融风险态势研判,提出金融司法协同防范建议。

  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指出,中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数字赋能金融司法的创新探索,对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营造省会良好金融生态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要以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暨福州数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揭牌成立为新契机和新起点,提升站位、先行先试、开拓创新,推动金融司法实现新跨越、新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要坚持围绕中心,培育服务金融发展“金名片”;要坚持创新引领,打造金融司法工作“金招牌”;要坚持提升素能,锻造助力金融强市“金钥匙”。

  仪式上,福州中院、台江区政府、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榕法)


  中心案件受理范围

  (一)诉讼案件受理范围

  借记卡纠纷、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信用保险合同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健康保险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以上案由涉及专属管辖的案件除外。

  (二)执行案件受理范围

  六城区法院:(1)基层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前述诉讼案件受理范围内案件(主体为银行、保险机构)的申请执行案件;(2)申请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3)中院指定下级法院执行的涉金融案件。

  中院:(1)申请执行人为金融机构(主体为银行、保险机构)的仲裁裁决、调解的案件;(2)申请执行人为金融机构(主体为银行、保险机构),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且执行标的达到中级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3)中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申请执行案件等。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zhihuizhengfa_0712/452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