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法院设立司法释明中心,构建全流程释明机制
来源: 广东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和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感,帮助当事人实质解纷,2023年至今,韶关中院先后印发了《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流程司法释明的工作规程》《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释明中心运行规则》,在两级法院设立司法释明中心,构建起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
据了解,司法释明中心职能覆盖诉讼全流程,包括诉前引导、诉中辅导、诉后答疑。在立案前,向当事人介绍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途径,推荐最优解决方式。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引导至诉讼服务中心前端多元解纷。进入立案环节,为当事人提供立案辅导、不予立案释法、案件所在环节查询等工作。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释明中心工作人员协助承办法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建议等辅导,引导当事人积极参与诉中调解,推动达成和解。所有拟裁判的案件,承办法官在裁判前必须进行一次释法明理。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对裁判文书有疑问的,可由司法释明中心开展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情绪疏导等工作。通过司法释明中心,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诉讼过程和结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自司法释明中心运行以来,开展司法释明1583人次,涉及当事人1668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有475人次经释明后撤回上诉或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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