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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恩阳司法局创新“四力、三微、六字诀” 打造人民调解新“亮点”

来源: 四川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四力、三微、六字诀”三措施,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全区共组织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调委会排查矛盾纠纷295次,成功调处627件,调处成功率达99%。

  

  深耕基层用好“四力”

  整合村(社区)调解员、律师、法律明白人、五老乡贤四方力量,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解决在小”目标,按照“律师释法、乡贤评理、调解劝和、司法确认”四个步骤,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律师释法,讲透政策法规。调解开始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陈述。随后,由律师、法律明白人等就争议事项涉及法律法规逐一阐释,进行法理分析,把法规政策讲明,并提出初步的纠纷化解建议。

  

  乡贤评理,厘清事情原委。由参与调解的“五老”乡贤从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道德伦理、村规民约等方面就争议事项的是非曲直进行评述评说,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厘清,把争议事项的原委讲明。

  

  调解劝和,挑明心中恩怨。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根据纠纷情况,适时就法理、情感等方面与当事人进行“对比算账”,直接挑明当事人纠结的焦点、内心的堵点,促进当事人转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调解建议。

  

  司法确认,纠纷协议依法。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最终调解建议,促成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引导、帮助司法确认,跟踪协议履行。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引导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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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山镇鱼石社区邻里纠纷调解现场

  

  合理构建调解“三微”

  合理划分基层“微网格”,建立调解“微超市”,办好为民“微实事”。

  

  依托“微网格”,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最小单位网格“小、快、灵”和网格员“人面熟、底数清、有威望”的特点,推动村(社区)调解工作与“微网格”建设的有机结合,构建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及时发现隐患,就地化解纠纷,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防范目标。

  

  建立“微超市”,在村(社区)调委会专门设立“微调解超市”,对“小、微、初”的纠纷运用“随手调”,坚持“小事不小、小事化好”的原则,实现可调尽调。

  

  办好“微实事”,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导向,及时了解调解案后履行情况或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已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跟踪回访,切实了解当事人的满意度和协议执行进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组织再协商或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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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八庙镇文星村人身损害赔偿调解现场

  

  推动矛盾解扣“六字诀”

  在化解疑难矛盾纠纷过程中,运用“讲、见、比、用、举、促”六字诀,推动矛盾调和、纠纷化解。

  

  讲法规,坚持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充分运用法律、政策,推进矛盾纠纷调解,让结果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见历史,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充分依靠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实事求是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比同类,在调解中,选取类似案例进行宣传、释法,让当事人通过类案对比求得认同,为矛盾纠纷调解达成一致提供参考依据。

  

  用自治,充分发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地方公序良俗等地方“土规定”的作用,通过众口评理劝和,让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实现公众见证、自我修复。

  

  举证据,引导当事人有话好好说,在心平气和中进行事实陈述,各自列举证据,接受众口评判。

  

  促民和,通过充分的劝导和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在明晰事情是非曲直的基础上,达成统一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促其握手言和。

  

  (代成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0705/2887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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