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管理 个别化矫正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7月3日,由新法治报社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第803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青山湖区司法局、青山湖区普法办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普法活动,50余名村(社区)干部参与了学习。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围绕社区矫正法的背景与意义、基本内容、实施与监督及与社区矫正对象相关的重点法条进行了讲解。 公益律师授课 集中宣传社区矫正法 “我国的社区矫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社区矫正法是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黄伟从社区矫正法制定的背景和基本原则、社区矫正机构及其职责、社区矫正的程序设计、社区矫正的管理机制、社区矫正的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等方面对社区矫正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其工作中的真实案例进行分析。 “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今年是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村(社区)的协助,因此组织村(社区)干部进行一次集中授课,目的是提高村(社区)干部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青山湖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期间,青山湖区司法局还将组织开展“阳光生活重塑新生”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专题活动,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或有意愿的已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用他们的亲身经历、亲身感受,感染教育在矫对象,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回归家庭,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以前虽然也协助司法所上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但总体对社区矫正法的了解不多,通过律师的讲解,明白村(居)民委员会需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比如调查评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听完课,一名村干部如是说。 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刑 “当前社区矫正对象中大部分为缓刑犯,这部分人一般为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可以适度监管并采取一些矫正措施。”黄伟介绍,社区矫正是在社会上开放环境下进行的,可以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作用,更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应当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黄伟介绍,因此,在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社区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应当避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社区矫正机构须对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位置信息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 “比如,我们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走访的时候就要注意保护隐私,走访时不能搞得尽人皆知。”黄伟表示。 “大家知道,如果社区矫正对象严重违反规定可以撤销社区矫正决定。那么,如果社区矫正对象表现特别好可以减刑吗?”黄伟通过具体事例解释。 熊某某因犯罪被宣告缓刑,在青山湖区接受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矫正教育、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其进行全面、系统、持续的法治教育。熊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向杭州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提供在逃人员线索,为公安抓捕提供了支持。公安机关对熊某某勇于检举揭发逃犯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认定属于立功,并发来感谢信。最终,青山湖区司法局给予熊某某表扬奖励。 “通过熊某某的事例,我们知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可以实施考核奖惩,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缩减缓刑考验期。”黄伟称,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减少“标签化”和社会排斥现象,营造良好的回归环境,实现“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立法目的。 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对象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行为以及造成的危害结果各有差异。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矫正方案还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黄伟分享了一起青山湖区司法局“标准化+个性化”管理的具体案例。 2021年12月,小晶(化名)因犯诈骗罪被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2年6个月,在青山湖区实行社区矫正。小晶的丈夫常年在云南省瑞丽市开店,小晶与公公婆婆在南昌带小孩,夫妻二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感情出现了裂痕。于是,小晶向司法所提出变更执行地申请,想变更至云南省瑞丽市进行社区矫正。司法所受理小晶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联系了瑞丽市社区矫正机构并告知了矫正对象的相关情况,邮寄了相关法律文书。对方收到材料后核实了相关情况并同意了小晶的变更申请。 好景不长,小晶和丈夫在瑞丽市创业遇到困难,经济压力大,且小孩在南昌,即将读一年级,需要照顾和指导作业,遂提出想变更回老家接受矫正。矫正中心接到瑞丽市矫正机构的变更函后,第一时间指派司法所上门核实相关情况,并作出了同意变更的决定。 “两次变更显示,社区矫正机构始终从更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的原则出发,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黄伟介绍,根据社区矫正法,如果社区矫正对象需要离开居住地或者迁居的,需要报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如需要变更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作出变更决定,并按照程序送达给有关部门。 社区矫正法还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设立专章予以特别规定,要求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进行,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予以特殊保护,如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以及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 咨询实录 社区矫正执行地如何确定? 答: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应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社区矫正对象几日内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答: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监狱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如何开展? 答: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意见,供决定社区矫正时参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708/20240708583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