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装修费 强制执行促案结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谢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装修费了!”
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郁某拿回了被拖欠的装修人工费9600元。
2020年11月,张某找到瓦匠师傅郁某装修某小区两处楼房,双方口头约定了装修内容及价格。装修完工后,张某以装修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装修费。郁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张某诉讼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张某需支付装修费96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内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相关的法律文书,依法冻结了张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内存款,同时积极与张某沟通,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张某仍以装修存在问题为由拒绝履行义务。为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执行干警果断依法划拨了张某在银行的存款9600元。至此,拖欠四年之久的装修费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实现。拿回了自己被拖欠的装修款,郁某终于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尤其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中,灵活运用各类强制措施,切实将“为民办实事”理念贯彻到案件办理中,用有速度、有温度的新时代执行思维回应人民群众的“急愁难盼”,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姜福义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7/5e0cb0d7f3c34e1e96e57a504fc3d9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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