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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巾帼普法乡村行 法治护“未”“她”权益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两个人结合,婚姻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孕育的后代有患重大疾病的风险……”。为切实提升农村妇女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6月19日,黎平县妇联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到肇兴镇纪堂村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图为:肇兴镇纪堂村村委会座谈会现场

  在法治讲座活动现场,县妇联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科学育儿、拒绝暴力”等方面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亮点内容;县法院结合典型案例,用“侗汉”双语为妇女同胞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县司法局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女性权益遭受侵害的救济途径,引导妇女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

  

  图为:法律知识进校园竞答赛活动中学生抢答

  在肇兴镇纪堂小学,开展了两场法律知识竞答,题目涵盖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竞答气氛热烈,同学们表示,这次活动让他们对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有了深切认识,也激发了他们进一步学法用法的兴趣。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406/t20240626_84914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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