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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 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推动山西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人民调解  2024年第7期

  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推动山西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苗伟  山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2023年召开的“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资源统筹,促进各类调解协调联动,将调解作为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工程全面推进。面对新时代、新征程对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山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十个抓”为推动调解工作提档升级着力点,全力构建新时代山西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深化认识、强化指导,激发调解高质量发展活力

  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坚持党对调解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站稳调解工作人民立场,积极主动将调解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

  抓认识深化。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重要性和紧迫性,乘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之“势”,谋全省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之“机”,引领全系统进一步重视、加强调解工作。2023年12月,山西省召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大会,传达了“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4月,省司法厅召开调解工作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部署及司法部、省委政法委调解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提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解工作“十个抓”工作要求,向全省各市印发《2024年全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任务清单》,通过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推动重点难点任务落地落实。2024年6月,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深入解读全国、全省调解工作部署,点评工作落实中亮点、难点、易错点,打牢思想基础,强化思想认识。通过系列部署和专题辅导,持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西走深走实,力求真正转化为平安山西、法治山西的治理实效。

  抓政策指导。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着指导、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重要职责。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各类调解内涵外延、方式方法不同属性,在分类指导上下功夫,增强针对性,把握规律性,注重实效性,推动形成“行政指导+行业指导+理论指导”山西调解发展模式。在全面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的同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两级调解协会全覆盖,成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家省级调解学院,形成促进山西调解快速发展强大引擎。相继印发《山西省司法厅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工作办法(试行)》《山西省司法厅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出台《山西省调解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山西省调解协会直属调委会考核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政策指导力度,促进协会和各类调解组织合规运行。

  抓难题破解。当前调解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困难,需要采取硬实措施、下足功夫努力破解。一是在积极争取并统筹利用好三块经费上下功夫,通过争取并统筹利用好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地方财政经费保障主体责任,设立单位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社会保障等多渠道保障途径,推动调解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在积极配合、共同指导上下功夫,与省高院开展全省“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5、20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55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从信息互联互通、人员一库管理、案件统一规范等方面,多措并举提高全省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率。三是在指导各市推动调解协会实质运行上下功夫,以省调解协会为样板,指导各市调解协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接调解、科研培训、行业宣传、等级评定等服务,规范调解协会自身健康发展,做好系统内行业指导、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将协会运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打好基础、建好队伍,夯实调解高质量发展根基

  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组织是基础,队伍是根本。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导向,做到基层基础扎实、业务素质过硬、人员队伍稳定,真正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

  抓工作基础。矛盾纠纷产生在基层,化解的一线和防线也在基层。必须加强基础工作,为调解工作提质量增实效夯实工作根基。一是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强化司法所在基层法律服务和调解技能指导方面作用,弥补基层依法调解、实质化解方面的短板弱项,提升基层调解法治化水平,全省“枫桥式”司法所数量达到30%以上。二是积极推动基层调解工作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工作融合,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加强与村干部、网格员等各类基层治理力量的协调配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三是在2023年选树“千名村级优秀调解能手”基础上,深入开展本地宣讲培训,通过“传、帮、带”其他调解员结对共同调解等方式,以点带面推动基层调解水平再上新台阶。

  抓重点领域。调解工作实践中,既有邻里、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等多发性民间纠纷,又有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高发性行业纠纷,还有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新就业形态等领域新型纠纷,涉企纠纷明显增加,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抓住重点领域不放松,要分类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教育、征地拆迁、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为重点,组织调解“进网格”“进社区”,加强基层治理。二是以经济金融、劳动就业、房地产等领域为重点,组织调解“进市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以矛盾集中区域和特殊利益群体人员为重点,组织调解“进公安”“进信访”“进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柔性解纷,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力度,助力基层和谐稳定。

  抓调解组织。大力加强乡、村调委会建设,稳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依法规范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律师调解。一是促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发展。按照“五落实”“六统一”标准,全面规范全省24056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年度指导各县(市、区)打造3个具有示范意义的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新建1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品牌调解室。二是促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高质量发展。以推动已设立的新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实质化运行为目标,从党建工作、队伍结构、制度体系、业务档案、经费保障等10个方面每年对省市层面调解组织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全面规范新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性质商事金融调解中心,针对问题开展集中整改。三是促进行政调解组织实质运行。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梳理汇总全省行政调解的法律依据、承办机构、组织机构、人员数量等情况,形成《山西省(省级)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和《山西省(市级)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开展全方位行政调解专题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质效。

  抓调解队伍。矛盾纠纷化解是难事烦事,必须有一批热心、有本事的人来做。要进一步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推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一是重人才。注重从“两代表一委员”、退休政法干警、“五老”人员、各行业专家、大学生中选聘优秀调解员,在等级评定、专家库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吸引人才。二是强培训。紧扣调解“法、理、情+灵活”开展常态化线上系统培训,2021年重点讲法律,开设11期常用法律精讲课程;2022年系统讲心理,研发40期调解心理学实用课程;2023年全面讲技能,围绕基层调解重点难点问题,邀请省内外专家开设商事调解等20期专业培训;2024年深入讲规范,通过开展线上线下100余期“提升矛盾纠纷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主题的各类培训,覆盖全省调解员50余万人次,依法调解、实质调解深入人心。三是促融合。促进律师、公证员等其他高素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法官、仲裁员等解纷资源参与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凝聚合力、打造品牌,提升调解高质量发展质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方式方法,不断打造调解“山西品牌”。

  抓衔接联动。通过调度指导、文件指导、会议指导、外出考察等方式,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在平台建设、力量统筹、机制完善上狠下功夫,形成合力,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协调联动,提升工作质效。一是以基层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整合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一站式”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促进调解与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融合发展。二是以构建“调解+法律服务”为契机,推进“山西法网”升级改造,以信息化建设助力调解工作开展,护航依法调解。三是以“调解+N”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将调解贯穿于司法行政业务中。以“调解+律师”为亮点,推动全省律师调解专家库建设;以“调解+行政复议”为引领,打造首批行政复议调解样本,促进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以“调解+仲裁”“调解+公证”为创新,简化仲裁、公证流程,赋能调解协议效力,解决司法确认难的问题。四是争取政法委等部门支持。促进网格员与调解员工作融合、衔接;以逐级考核方式,推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争取政法委支持,协助司法行政部门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在省委政法委指导下,沟通省高院,通过联合发文等方式进一步解决诉调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抓实质化解。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纠纷实质化解,采取硬实措施,抓前端、治未病,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近年来,全省年均成功调解纠纷13万件,就地化解率和协议履行率均在99%以上,有效发挥了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将调解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强化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统筹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参与调解工作,提升依法调解水平。二是发挥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为基层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实质化解提供法律服务支撑。三是强化与法院共同指导,邀请法院法官培训或派调解员到法院跟班学习,提升调解员依法调解能力和文书起草水平。

  抓典型示范。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调解工作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为开展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氛围。省司法厅开通“山西调解”微信公众号、抖音和快手号,在“山西司法”“山西调解”微信公众号开设《调解之星》《基层治理》《调解在身边》《山西好“枫”景》等专栏,宣传各市调解工作经验。联合山西广播电视台共同打造全国首档“媒体+司法”多元沉浸式融媒体电视专栏《小郭跑腿·调解“晋”行时》,已播出90余期,收视份额在全国同时段民生调解栏目中位列前三。建立省级调解视频指导案例库,联合开展各市调解工作亮点巡展,促进互相交流,组织开展省市两级领学《人民调解》杂志活动,取长补短学习兄弟省份先进经验。

  

  (来源:《人民调解》)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mtjj/202407/t20240701_9599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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