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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新丰以“三治”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来源: 广东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韶关新丰县司法局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聚焦司法所“6”的主体支撑作用,发挥“N”的集体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治之有基,公共法律服务提高群众获得感

  “今年我们着重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各司法所完善了心理咨询室、社矫教育培训室等功能室,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与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有效整合,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力。”新丰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以司法所为依托,新丰县司法局在全县各镇(街)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集法律援助联络点、村(社区)法律顾问值班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报到处于一体,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推进司法所与镇各部门协调联动、会商研判,切实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一体化。

  

  借助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聚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以高效率、低成本为目标,在基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供给。村(社区)法律顾问不断延伸服务触角,运用“三单”机制、“互联网+”掌上法律服务模式精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打造“出门巡诊+坐班问诊”并行服务模式,组建法律顾问团为乡村振兴工作把脉问诊。2023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为159个村(社区)开展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为(村)社区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制度等290件,服务对象约4000人。

  法律援助处聚焦惠民生实事,构建以党建引领为中心,机制保障、优质服务、普法宣传三位一体的“1+3”工作模式,推广“市域通办”机制,缩短基层服务距离,为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定点咨询、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2023年以来,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余宗,案件质量优良率达100%,其中为209名农民工讨回300多万元经济补偿金的法律援助案件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治之有力,联动联调提高群众安全感

  “我家里人打起来了!快来帮帮我!”深夜里,遥田社区“法律明白人”赖成件匆匆上门调解,了解到是姐弟两发生口角继而演变成吵架,赖成件让姐弟两坐下来把话说开,“我们客家人最是以和为贵,喝杯茶冷静冷静,茶过三盏,矛盾也就解决了。”在新丰,像赖成件这样活跃在各乡村的“法律明白人”已达637名,他们灵活运用“法言、方言、茶言”三言调解法,融人熟地熟优势于调解过程中,让乡贤族老成为行走的“法治新招牌”。

  

  不仅培养“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治理的生力军,新丰县司法局还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力量进行充分整合。以“庭所共建”机制,实现司法所、公安、法院等多部门联动解纷,在全县成立159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培养1020名调解员,凸显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N”的力量,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服务,多元共促矛盾就地化解。

  今年初,农民工熊某到梅坑司法所反映其与工友劳务工资被拖欠,司法所联合梅坑镇综治中心、陈继棉个人调解工作室以及村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调解,仅用四个小时就成功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支付4万余元劳务工资,高效解决集体讨薪案件。2024年以来,新丰县各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75起,调解成功469起,调解成功率达99%,基层村(社区)呈现文明法治、依法有序、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治之有道,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幸福感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新丰县司法局以法治宣传为抓手,完善基层法治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为百姓创造轻松学法、自觉守法的法治环境。

  

  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契机,出台《新丰县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借助“栏、亭、堂、园”等载体,因地制宜融入法治元素,投入近15万元完善村法治图书阅览室、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基础设施;以法治繁荣乡村文化,持续打造“一村一法韵”品牌,让村民充分享受到法治成果,潜移默化传播法治精神。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

  拓宽普法覆盖面,深化“法治文化+”模式,为群众奉上一场法治“盛宴”。“又能做饼又能学知识,村里人都乐意去!”梅坑镇利坑村陈某说道。“张田饼印护平安”“剪纸驻童心”“糖画绘法治”……“法治文化+非遗”的梦幻联动,让“送法下乡”实践生动起来,在丰富法治文化内涵的同时,焕发出非遗文化新活力。

  推行“法治文化+数字技术”,创作普法动漫形象“丰丰”、《以案说法》普法栏目、《法律援助护民“薪”》动漫短剧等,在电视、视频号等多平台同步传播,提高普法实效,至今阅读量已超1万人次,1000多人转发评论,让村民足不出户便能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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