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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依法求职 远离高薪骗局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大学生就业工作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6月1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西省委共同下发《关于做好大学生求职就业刑事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大学生求职就业涉罪态势及刑事风险提供防控指引。

  毕业季要警惕求职“陷阱”

  六七月作为毕业季,不少大学生迎来求职就业的关键期。《通知》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大学生”为关键词,对全国法院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审理的案件进行检索,通过甄别、筛选,共获取大学生求职就业涉罪案件135件,涉及被告人424人。

  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对刑事犯罪缺乏警惕性和辨识力,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或自陷犯罪风险。为提高大学生刑事风险防范能力,加强高校就业指导的针对性,《通知》以上述135件案件为样本,对大学生求职就业涉嫌刑事犯罪情况进行了研判分析。

  在近三年大学生求职就业涉罪案件中,存在涉罪罪名相对集中,在犯罪活动中职务层级较低、年龄分布相对集中等特点。

  在涉案大学生在犯罪活动中职务层级较低方面,在涉大学生求职犯罪案件中,犯罪团伙或单位有意雇佣涉世未深、初入职场甚至尚未毕业的大学生,通过话术培训、升职加薪等方式,诱导求职大学生以业务员等身份招揽客户,成为犯罪链条的底层执行者。

  此外,由于在校大学生普遍涉世不深、警惕性低,不少犯罪分子打着招聘兼职的幌子,将犯罪的魔爪伸向该类群体,利诱他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提供刑事风险防控指引

  “大学生在就业从业时,应判断所在公司企业是否存在不正当的商业交易行为,是以获取经营利润为目的,还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遇到要求以业务员、客服等名义,根据固定术语编造身份与他人交流等,应保持高度警惕……”《通知》以案释法,提供了识别从业行为风险,识别涉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识别特定行为风险,识别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信用卡的风险,识别其他涉嫌诈骗犯罪风险等,并发出“虚构特定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属于诈骗犯罪”的警示。

  针对大学生求职就业涉罪类型主要涉及诈骗、洗钱、赌博、金融、传销、侵权、制贩、传播淫秽物品、计算机犯罪等类的相关罪名,《通知》提供了大学生求职就业涉罪态势及刑事风险提供防控指引,针对上述大学生求职就业领域犯罪高频罪名、风险高发环节,提出了识别、预防和应对的建议。

  《通知》要求,各高校可结合指引,加强教育指导,切实做好大学生求职就业刑事风险防控工作,引导大学生依法求职就业。各设区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加强与辖区高校的对接,积极主动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刑事风险防范法治教育、宣传等工作,凝聚社会合力,共同筑牢大学生依法就业的社会防线。各设区市团委要加强大学生就业引导,鼓励团组织开设就业指导和依法求职相关课程,帮助大学生树立依法就业、理性就业的价值观。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701/2024070158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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