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因前女友约架,江西一未成年人获刑!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因前女友和人发生口角

  他纠集一群未成年人

  线下斗殴

  案情回顾

  被告人小帅因前女友小美与小高在网上发生口角,双方纠集十几人线下互殴。

  期间,小帅拿出藏于衣袖内的水果刀指向小高,小高一方也拿出携带的刀具参与斗殴。斗殴过程中,小高一方的小王被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

  乐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帅纠集他人到现场持械参与斗殴,在共同犯罪中是积极组织者,属主犯,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小帅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要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

  谨慎择友

  善交良友、益友

  遇到问题时要冷静

  切勿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626/20240626581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