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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法官冒雨回访 现场赠家书情系护未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子女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共同关爱,希望你今后切实履行好作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女子沈某家中,法官正柔声诵读家书,沈某年幼的儿子也在旁聆听。6月25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紧密结合该院“争做周淑琴式法官(工作人员)”活动,以爱未护未为目标导向,对一起家事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判(调)后回访,并现场再次宣教家庭教育知识。

  该案原告龙某与被告沈某原系夫妻,两人育有一子。因性格不合等原因,龙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两人的儿子尚且年幼,在确认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立案庭承办法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连续组织两人当面协商儿子抚养事宜。解纷过程中,同为人父的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均存在家庭教育观念缺失的状况,为帮助和督促双方提升对家庭教育的理解和认识,承办法官在诉讼全程耐心向双方宣教家庭教育相关法规和知识点,细心解答双方提出的涉法问题,劝导双方将保障儿子健康成长摆在首位。

  经过用心用情的释法和调处,双方最终在庭后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儿子跟随母亲沈某生活,由龙某支付抚养费直至儿子成年。案结事了后,为尽量降低父母离婚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影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法官依照该院家事解纷判(调)后常态化回访机制,精心制作了一封家书并于25日冒雨回访沈某。在回访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沈某的生活境况及其子的现状,根据自身育儿经验向沈某有针对性的提出做好家庭教育的意见建议并赠送家书,引导其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和引导。法理情并举的解纷和回访令沈某深受感动,当场向承办法官致谢并明确表示以后将用实际行动当好母亲的角色。

  据悉,贵溪法院在家事审判(解纷)工作中高度重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坚持充分发挥和依托该院“周淑琴工作室”效能和品牌影响力上,在审理和调处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采取“用心用情、主动作为”的方针,严格落实落细涉未保护相关要求,立足实际做好做优各项涉未工作,着力构建“以未为先+全程宣教+判后回访”的家事解纷模式,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涉未保护经验,以法治力量为下一代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627/2024062758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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